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消防维保(包含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新院区消防维保(包含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 项目内容:新院区消防维保(包含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项目编号:FYZB-QT-2022-01-01
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1、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资质,在供应商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以及设备、资金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维保及检测能力。
A、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报名表》及维保、检测清单表;
(2)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中间代理商、厂家的营业执照;
(3)参加投标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投标人应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商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商的诚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3)※投标商提供近期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与“增值税缴纳完税证明”,须由税务局开具,或网上缴款凭证截图;
(4)维保、检测项目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5)典型案例,提供合同(含维保范围、成交价格信息),优先提供湖北省内大型三甲医院案例,加盖公章。
六、 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纸质资料报名。
3、报名地址:十堰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北楼四楼招标办412室(十堰市茅箭区林荫大道256号)
4、联系人:侯主任 戢老师 联系电话:0719-8663342
邮箱:syfyzbb@163.com
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邮箱
6、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技术参数表
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