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院内停车实行收费的公告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院内停车实行收费的公告
为规范院内车辆停放秩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关于十堰市城区公立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拟于2022年7月15日实行院内停车收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对象
非就医社会车辆停放在妇幼保健院内
二、收费标准
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收取停车服务费。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以上规定再次计收。
三、减免对象
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费停放,超过1小时按照停车服务费总数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门诊就医人员车辆,凭当日就诊收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免费收取三小时停车费,超过三小时按照非就医的社会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四、免费车辆
1、住院病人自住院之日起直至出院可以办理一台车辆免费停放。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3、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免费停放。
监督电话:8113119 8783110
特此公告
公告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林荫大道256号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