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备的通知
关于做好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备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医,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文件精神,请各科室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全体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2014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请主动到审计监察科(副科级以下的干部)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副科级以上)说明情况,上缴礼品礼金的,纪检监察组将按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附件:《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