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新院区部分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
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标识标牌制作。
二、项目要求:根据医院提供的设计方案及制作清单提供制作方案。不按医院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材质等要求提交的投标资料的作为无效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计、施工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经营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标牌制作的合法资质;
4、制作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在十堰地区或周边地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三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类似设计施工及制作业绩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4日
地址:市妇幼保健院宣教科 联系电话:8663295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2月7日